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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0-07-24 08:10:57    来源:法学院分团委    编辑:    浏览次数: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学校学院自身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我院将开展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学院简介及人才培养特色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学校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专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1人;博士和在读博士占专任教师的86.36%。
    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江西省优势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1993年,开始招收经济法本科生,本科专业现设有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数据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从1998年起,法学院先后获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财税法等8个法学硕士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成功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成为江西省首个也是唯一一所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法学教育体系的高校法学院。
    2015年江西省专业综合评价中,法学专业获全省排名第一;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排名B,并列全国第29名。软科发布的2019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我院法学学科位列全国法学学科的前15%,居第31名,比2018年排名前移14名。学院拥有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江西智库、金融法制研究中心、监察研究中心、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司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及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法学院为全国首批58家的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也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院先后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等42家单位签订实习实践基地协议。

法学院秉承“厚德崇法,平直高远”的院训,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形成了颇具高等财经特色的法学教育,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强学科、有特色、善协同”的一流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数据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分别拟招录40人,共招录160人,详情请见下表。

说明:

(一)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达计划后参考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二)我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执行经江西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


招生专业简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培养目标

核心课程

就业去向

法学

40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物权法、合同法等。

为司法机关、政府执法部门、纪委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素质优良的法治人才。

法学

(法务会计)

40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扎实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熟悉财务制度和会计实务操作流程,能胜任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等金融法务工作或者司法会计、舞弊审计、经济犯罪侦查等与法务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具备“法律信仰、法治思维、法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才。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法务会计原理、财税法、财务报表分析等。

能胜任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等金融法务工作或者司法会计、舞弊审计、经济犯罪侦查、会计鉴证等与法务工作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法学

(数据法学)

40

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扎实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法务信息与智能化技术,具备智慧法务战略管理能力和实施能力、数据法律纠纷防范处理能力,能胜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司法机构、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等行业的法务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具备“工科思维、法治素养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数据法学导论、Python程序设计、大数据处理技术、数据安全法、电子证据学等。

能胜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司法机构、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等行业的法务工作,具备“工科思维、法治素养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人才。

法学

(国际经济法)

40

本专业方向培养德法兼修,具有家国情怀和世界眼光,掌握扎实的国际法学理论基础知识,通晓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具备法治素养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具有“信敏廉毅”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涉外法治人才。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英美契约法(双语)、国际贸易法、英美公司法(双语)、国际商务沟通、国际投资学等。

各类从事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业务的公司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和办事处;涉外民商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国内、国外其他各类需要通晓国际经贸规则法律专业人才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jy.jxufe.edu.cn/web/index.html),在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完整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不接受任何现场或邮寄报名。

(一)志愿设置: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每位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备选志愿”。因部分专业对考生申请条件有单独要求,请考生慎重选择,谨慎填报志愿。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8日12:00

(三)材料提交

考生需将如下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进行注册和申请,认证平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

6.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CET-4/6)证书。

考生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后,学院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7月29日—7月30日,审核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1.报名表提交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报名表信息与报名系统提交信息不一致时,以报名信息系统为准;

2.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3.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上传材料全部在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综合素质测试及录取

一、综合素质测试

(一)时间:2020年7月30日-31日。

(二)形式:由学院组织网络平台远程专家面试。

(三)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

二、录取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一)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遵循有效志愿择优录取。

(二)对于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缺额情况,遵循考生意愿,由考生填报备选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第二次考核。按照考核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公告。

(三)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在江西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发放《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

三、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七、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学生资助、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方面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入学后教务处将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复核,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

江西财经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校本科招生网:http://zsjy.jxufe.edu.cn/web/

  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

法学院:

法学院院官网:http://law.jxufe.edu.cn//

法学院教务办:0791 - 83816810

法学院分团委:0791 - 83843168

微信公众号:江财法苑分团委


附件一: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