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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2-12-27 13:56:57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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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与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并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成为江西省唯一一所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法学教育体系的法学院。

法学院努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高水平、大融合、上层次”的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一、招生专业:法学

二、培养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宪政与经济行政法

2、刑法学:经济刑法、环境刑法、中国刑法、国家刑法

3、民商法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商事法务会计

4、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证据法学

5、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可以先入学课程学习,待满三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参加硕士学位申请。

四、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相关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年,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江西财经大学颁发的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五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注: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级水平。

五、学费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学费为18000元,论文指导费为8000元。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可获得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电子缴纳发票。

六、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法学类)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授课方式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线上线下相结合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2


公共英语(精读、听说)

4


必修课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3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2


法律职业伦理

2


选修课

法理学专题

2


宪法学专题

2


中国法制史专题

2


经济法专题

2


国际法专题

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2


婚姻家庭法专题

2


课程设置以我校本专业现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有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三大类,总计共修14门课,总学分数为32个学分。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博士主讲。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习,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参加国家考试费用,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4、所有教学、考试规定都以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政策为准

八、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点击下载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班报名表(新版).doc​)

2、交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最高学历或学位学信网认证报告一份。

3、交免冠蓝底近照4张(其中2张一寸、2张二寸)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4、经审核合格后,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并注册。

九、报名咨询

电话:0791-83842266  许老师13870664338  马老师19979111885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Q1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