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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徐快华来我院讲学
时间:2016-07-04 16:02:00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2016年 7月2日,法学院14级全体学生于法体楼模拟法庭开始学习152学期第二阶段的课程。今天,法学院有幸请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庭长徐快华为同学们授课。授课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模块:案例分析和实务指导。



   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学生将理论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工作是第二学期第二阶段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处理案件是日常的工作。案例分析的能力便显得尤为重要。徐快华庭长在授课中强调:“对于案例里的分析,应当从整体和部分来分别把握,做到整体和部分的有机统一。从整体上来说,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从部分上来说,应当仔细考量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在认定构成要件的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出先任何纰漏。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学习法学知识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进行法律实务工作。只有将法学理论灵活运用,才能在实务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对此,徐快华庭长给出了他的见解:“要想做好实务工作,首先要接地气。要主动思考理论知识和实务工作的关系。理论知识是一座架空的城,只有将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相联结,贯彻实践工作,才能真正地体现知识的价值。在理论贯彻实践的过程的同时,实务工作也会高效有序地进行。”

经过一天的学习,同学们在案例分析与实务工作方面都受益匪浅,收获良多。相信同学们今后在法学的道路上,能走的更远,飞得更高。(文/法学院  张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