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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分党校集体学习党章
时间:2017-11-27 15:11:27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学院第四十六期党课成员的党性修养,顺利成为入党积极分子。1123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组织员刘小春老师在法体楼304教室带领党课成员学习了党章和入党的基本程序。

 

    首先,刘小春老师先给大家明确了入党的基本条件。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实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她特别点明年满十八周岁是指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要年满十八周岁。此外,她强调中国共产党吸收的都是工作杰出、愿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公民,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认真工作,积极表现。接下来,刘小春老师又给党课成员阐明了入党遵循的是自愿原则,绝不会有任何强迫行为,说明了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在权利方面的差别,总结了成为党员后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最后,刘小春老师详细地向党课成员们介绍了入党的基本程序。首先应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并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共青团委的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还要经过一年的审核,若在这一年的审核中表现优秀,经过党支部的支部大会讨论后,再决定吸纳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再经一年考察,期间若没有记学校或学院的大过,就可以正式成为光荣的中共党员。为了让同学们对入党流程更加清晰,刘小春老师还向学员们展示了几个法学院优秀党员入党时的真实范例。之后,她还耐心地列举了一些入党的具体细节,提醒同学们多加注意的同时,勉励大家不断加强思想锻炼,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入党。

 

    这次党课,法学院党委组织员刘小春老师不仅让同学们对入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的了解,也督促着同学们遵规守纪,积极向上,为今后顺利入党奠定基础。(文/法学院 吴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