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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学院《2021级法学(法务会计)实验班遴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等选拔程序,现将法学院2021级法学(法务会计)实验班拟录取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办公电话:0791-83843168(李老师)
办公地点:麦庐校区法体楼Q117办公室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日至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