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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

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评议机构,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学院有关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各学科点的学术带头人组成学院院长和分管学科建设的副院长是院学术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三、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四、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讨论、决定学院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院属各部、所、室、中心的发展规划

2、讨论、研究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3、讨论决定其他有关全院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重要事项

4、审定每年学院教师专著的资助出版

5、制定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奖励措施及奖励成果的审核

6、组织学院高教系列职称推荐单位排序工作;

7、评审和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和奖项;

8、对有争议的学院教师学术成果进行甄别与仲裁

 

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名单

 

  任:汪志刚

副主任:易有禄

  以姓名汉语拼音排序陈运生  黄华生  马德才  易  虹  喻  玲  

                              谢小剑  朱丘祥

  书:刘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