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语音数据法律风险防范的本土制度构建
内容摘要:伴随着智能语音助手的广泛运用,语音数据的重要性开始逐步显现,必须在语音数据独特性的基础上重新认识“语音”这一特殊的数字资源。单纯地借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统一立法模式或者是美国目前的领域立法模式,均无法适应我国的数据治理现状。语音数据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其有可能触发的风险与规制都需要予以特别关注。语音的交互性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条件,语音数据的画像性使得其所包含的个人信息更为多元,而语言的使用又让语音数据展现出一定的地域性和族群性特征。在我国强调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大背景下,可以从法律规则和监管规则上进行创新,以市场自律的方式建立最佳实践准则,同时以中国标准指导具体路径的实施,守护好我国的数字主权。
关键词:语音数据;交互式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隐私保护
本文受到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财经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项目“江西省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管理的法律制度研究”(JD22023)支持。。
本文发表于《法商研究》2023年第5期第90-102页。
【延伸阅读】韩文老师,民商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研究员、数据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法律硕士导师。曾任职于某中级人民法院,有丰富民商事审判经验,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类、公司纠纷类、商事合同类、金融类审判业务。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公司治理)、数据法、人工智能法等,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等法学类CSSCI刊物发文数篇。目前手头承担省内多家大型国企公司治理项目、与省内某中院合作相关法律人工智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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