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江西财经大学党校法学院分校于模拟法庭开展第五十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五次党课。本次党课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解读”为主题,由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翔主讲,法学院第五十九期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应尽的义务和庄严的责任。为更好地让同学们了解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徐翔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地从党章的概述、发展历程、总纲、条文、学习和遵守党章等五个方面向同学们全面讲解党章。
徐翔向同学们介绍了党章的基本架构与发展历程。党章由总纲和11章内容组成,共55条。从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开始,到2022年党的二十大,党先后19次制定、修改和完善党章。党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历程,又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态度。

在谈及党章的主要条文时,徐翔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徐翔强调,各位积极分子应该带好头、做好表率,在学党章、用党章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各项工作中,共同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学习和遵守党章方面,徐翔要求同学们做到“五个结合”,深入思考、学习并遵守党章的精神精髓、核心要义,坚持对标看齐、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让党章的各项要求真正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既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也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有力保证。入党积极分子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更自觉的行动再创佳绩、再立新功!(文字/张幸延 图片/肖玉鸣 作者单位/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