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江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金融法律政策及实务研讨会在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顺利召开。会议由江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数字金融法制研究中心承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省内金融法律理论与实务部门专家、学者100余人参会。会议包括开展金融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主题演讲和金融法律政策及实务主题研讨论坛。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副总经理梁广鸿主持本次会议开幕式,介绍了与会领导及嘉宾。
江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欧璐致辞。强调金融法学研究会要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目标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在学习贯彻金融法治精神的同时积极探索金融法治规律和理论制度创新。
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西财经大学校长、教授邓辉向与会领导及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及诚挚感谢。邓辉校长对江西财经大学数字化财经方向转型进行了着重介绍。其次,对研究会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包括搭建金融法学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开展各类研讨会涉及主题包括:破产程序金融债权保护、房地产企业破产实务、互联网金融重大风险事件法律处置、保险、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纠纷裁判规则等。同时,邓辉校长表示,金融法学研究会在推进江西省金融风险法律研究,服务江西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进光作第二届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推选情况的报告。参会全体人员选举表决产生第二届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江西财经大学数字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吴丹波主持“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破产法思考”主题演讲。强调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规范金融发展,要加强金融风险预测防范。针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要从新的角度审视、重视风险防范。
北京市法学会兼职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世君作“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破产法思考”主题演讲。强调破产制度对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金融机构作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组织,在竞争中产生亏损而破产,应按市场规律要求进入破产程序。通过破产制度高效处置经营失败者,有利于减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信用和健康。同时,从金融机构破产流程出发,强调了构建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的十个重要问题,包括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的适用范围、申请主体、机构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投资者保护、金融机构高管的破产法律责任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快华主持“信托与金融资管投资风险防范”论坛。结合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典型金融纠纷难点问题,介绍了主题演讲的分享嘉宾。
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总法律顾问,现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风险控制官陈华玲针对“营业信托当事人环境状况与信托业务形态变化”进行了主题分享,系统介绍了信托业发展史上业务特征的转变,提出要重点关注资金投入的理性规范和分业经营,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为主要业务形态下,提出构建信托公司新业态的关键点。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业务二部总经理袁圆对金融司法监管化的实现路径作主旨演讲。指出弱经济周期下,金融司法与监管边界模糊化,金融行政权对私法领域过度渗透,强调了金融司法监管化应当以公序良俗为进入路径,强调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的关系辩证统一,二者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需要协同配合、相互制约,在弱经济周期、强监管背景下的金融机构应当接受趋势,积极应对金融生态环境。重视监管政策对交易行为和交易合同效力的影响,要有穿透式思维,应对穿透式监管和穿透式审判。
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熊进光作《金融资管产品差额补足协议效力认定及规范建议》主题演讲。结合《九民纪要》《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指出认定金融资管产品差额补足协议的性质认定要点,以两个重大商事差额补足纠纷案例,详细介绍差额补足在我国商事活动中的具体应用及法院性质认定与裁判要点。进一步辨析了差额补足协议效力认定的考量因素,包括主体审查、实质审查要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团队负责人李克华,就《银行信贷资产担保业务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建议》作主题演讲。针对担保主体的法律风险识别与控制、完善实现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质押担保风险识别与控制、权利质押担保风险识别与控制、担保权利实现的风险识别与控制展开论述,提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难点问题的实务应对举措。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宏瑞进行点评。对于信托专业管理能力的重要性充分肯定,结合集合资金的信托业务等金融业务所面临的挑战,分析了金融司法监管化的时代趋势及国家强化金融监管的政策导向,指出各分享嘉宾的主题演讲对于完善我省金融体系的把握与理解、协同部门治理、维护地方经济稳定、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应对能力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杨秋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快华点评以上精彩演讲。特别指出关于资管产品差额补足性质认定的分享及解读,对商事担保活动的健康发展具有深刻意义,能够进一步指引地方司法裁判。指出投资者在进行信托与金融资管投资时,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市场环境变化,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以降低投资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资产保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方克宇主持“金融科技与法治”论坛。指出金融科技如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发了金融业诸多挑战,需要法治保障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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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商学院经贸系主任、博士、硕士生导师邱灵敏针对“金融科技伦理治理实践困境与实现路径”展开演讲。就金融科技伦理问题的治理架构进行了分析,总结了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的优化出路,通过体系廓清、机制保障以及协同调适来规范金融科技伦理问题。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李泽军针对“数字人民币流通的风险及法律规制”作主题分享。介绍了数字人民币的发展现状、应用场景、我国数字人民币流通模式的变革、数字人民币流通风险,总结了数字人民币流通的法律规制,通过修订现行货币流通制度,创新监管方式,重构责任规范,构建数字人民币用户权利救济制度来进行法律制度创新。
赣旅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盛誉就“国资基金容错制度的现状与思考”发表主旨演讲。以容错制度缺失为切入点,对国资基金容错制度分析阐述,认为容错制度缺失将会导致股债混同,结合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阐述了容错制度建设形成的三个新局面: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同股同权、民间资本与创始经营团队同股同权、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的新局面。江西赣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王福春就“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管理——以商业保理为例”作主题演讲。从我国商业保理业务的现状出发,指出商业保理的法律规制途径以及商事合规风险,分析了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
最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巫文勇、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通华对嘉宾的主旨演讲进行点评。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科技的发展持续向好,更有利于法治发展。同时,应支持、促进数字货币在国内的健康发展,在加快强国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高金融行业发展的行业规范能力。(图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