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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陈幸欢副教授在CLSCI期刊《政治与法律》发表高水平论文
时间:2025-04-10 08:59:11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我院陈幸欢副教授在CLSCI期刊《政治与法律》2025年第4期,发表了2.6万字的高水平论文《自然恢复为主原则的立法检视与规则完善》,该论文系陈幸欢副教授主持的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生态环境修复行刑民责任体系化研究”(23BFX192)的核心研究成果。

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CLSCI),是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于2010年起,对全国法学研究机构和个人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进行统计分析的期刊目录。CLSCI期刊中国法学高水平论文的集中展示平台

该论文的选题价值在于:自然恢复为主系生态修复领域,具有引领性的新原则,可有效解决我国人为破坏性修复多发的问题。然而,检视六部法律,发现仅有抽象性规定,该原则之具体规则缺失,实践中,对该原则之理解和司法适用莫衷一是。该文构建了完整的该原则之规则体系,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该论文的创新点在于:1.准确界定了自然恢复为主原则之内涵为该原则的实践适用提供了指引。该文精准界定了该原则的概念、特征。明确自然恢复为主强调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其目标是恢复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其调整对象是人类不当的干扰行为,而非生态环境。

2.精准分析原因在于最低干预理念等理念之缺失。以法律理念、原则和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为指引,对该原则之现行立法进行检视。基于此,发现其立法问题在于核心规则缺失、配套规则精细化构造不足,原因在于最低干预理念缺失、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相协调理念不显等。

3.系统提出了对于四个具体规则的构建或完善建议。为修复实践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法律规则。其中,自然恢复规则属于该原则的操作性规定,有助于该原则之正确落实;分级分类保护规则属于该原则的适用性规定,有助于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精准实施;分区管控规则以生态区域作为保护对象,有助于弥补分级分类保护规则之不足;公参与规则通过明确公众主体地位,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有助于保障该原则之践行。(图文/法学院)